3·15在行动 宝安区消委会消费提示 | “免费送”学习机?警惕销售陷阱
来源: 宝安日报记者 郑思韵 通讯员 邹逸鹏、宝安区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日期:2025-03-15 15:52:232025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共筑满意消费 !
近期多地出现商家在人流密集处搭建简易店铺售卖学习机,打着“免费送”学习机的噱头吸引消费者,实则借以“课程激活费”“资料费”等各种理由诱导二次消费,学习机质量和服务被夸大宣传,消费者冲动购买时往往转账给个人账户,导致商家撤走后出现找不到相关负责人难以维权的问题,需引起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学生家长的注意。
▶▶▶ 消费案例
消费者王女士今年初在路边观看大马戏,期间被人引导至旁边打着“学习机新产品发布会”旗号的店铺,店铺主持人宣称免费赠送最新款AI智能学习机,声称“7天无理由退货、一年只换不修、终身免费更新”等。王女士领取学习机后花费2700元购买学习资料,隔天要求商家7天无理由退货时,临时搭建的店铺已经撤走,预留销售员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
家住光明的消费者李女士也遇到同样情况,李女士在家附近的美食街看到有临时舞台在做活动,宣称“免费”赠送学习机。李女士考虑到家里有孩子可能会用得上,经销售员推销花费2899元购买学习资料卡,购买后学习机出现无法开机的情况,李女士当场要求销售员退货退款,销售员表示已将钱转给公司财务,无法直接退费,需走公司流程,后续会联系李女士退款。几天后该临时舞台已经撤走,李女士只能通过电话与销售员联系,销售员以还在走流程为由一再拖延,后续李女士再次联系该销售员的电话时已无人接听,无奈只能向相关部门求助。
近期,宝安区消委会收到广东省内外多起学习机投诉案件,这类商家一般会展示“所谓的”经营执照和某学习机品牌授权书,增加可信度,加以话术诱导消费,消费者事后发现自己冲动消费想要退货退款时,商家已经撤走且销售时收据盖章和销售员出示的证件都是xx销售部、推广部等字样,收款方都是个人账户,无法核实其销售的主体,后续难以维权。
▶▶▶ 为此,宝安区消委会提示消费者购买学习机需注意以下几点:
一、谨防营销圈套,理性消费
凡是广场、小区等人员密集地方搭台、摆摊宣传或者推销关于“学习机”的商户,套路居多,消费者要擦亮眼睛,谨慎对待商家宣传的“免费送”“随时退”等套路,不要被现场的购买气氛影响误导,盲目跟风,应仔细思考是否需要后再选购。
二、选择正规商家,按需购买
建议消费者选择到证照齐全的正规商家处购买,尽量通过学习机品牌的官方渠道购买,其产品质量保障、售后服务相对完善。
购买前,注意查看产品标签标识是否注明产品用途、相关认证等商品信息,选购时要注意咨询所选产品的功能,根据学生实际学习需求选购。
三、留取购物凭证,遇纠纷及时寻求相关部门协助
购买时应支付给销售公司、平台的公账,购买后,须向商家索取正规发票或者加盖经营者公章的购买凭据,并妥善保存,后续能找到相应销售主体,方便售后和维权。
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建议消费者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区号加12345向纠纷发生地的相关部门反馈维权,如遇强买强卖以及上述李女士现场退款被拖延的情况,消费者可现场通过报警向警察寻求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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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消费问题找消委会!最后再次回顾在消费纠纷中,最快最便捷的举报方法:
1、拨打12345/12315电话进行举报
2、宝安区所有社区工作站均设置有消费者权益服务站,您可就近前往消费纠纷地社区工作站的消费者权益服务站。
3、搜索小程序【315消费通】投诉
4、点击宝安区消委会微信号底部菜单-投诉援助-我要投诉
5、百度搜索【宝安区消委会】官网-投诉指引-我要投诉,进行投诉
宝安区消费者委员会
工作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新安三路28号海关大厦21层(从2号厅观光电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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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14:00—18:00
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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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宝安日报记者 郑思韵 通讯员 邹逸鹏、宝安区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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