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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药房”不卖药也不在香港?官方出手:下架

来源: 检察日报·法治新闻版 通讯员 王畅日期:2026-09-28 15:20:04

谁能想到,名为“大药房”,卖的却是日用品;号称“香港”,生产全在内地。8月31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涉中医药网络违规营销宣传问题调查处置情况的通报》,多家以“香港大药房”名义开设的网店销售“透骨膏”“无湿丸”等产品,在直播营销中涉嫌虚假宣传。经查,“透骨膏”等产品系日用品,并非药品,但相关店铺在直播营销中宣称缓解疼痛等功效,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有关规定。通报指出,经督促整改,互联网平台共下架无有效商标注册证及无香港品牌店授权的店铺35家、违规商品链接3318个、违规广告342条,拦截违规广告素材46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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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媒体此前调查发现,“香港大药房有限公司”2021年7月才在香港注册成立,至今不到5年,却在电商平台大肆宣传“始于1841年”“百年老店”;该公司共注册139个商标,通过商标授权模式催生数十家网店,所售透骨膏、无湿丸、气血丸等“爆款”单品销量突破百万单,总销售额过亿元,生产厂家遍布江西、河南、湖北等地,与香港毫无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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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为社交平台视频截图

2026年5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已依职权宣告“香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大药房有限公司”等多个相近商标无效。据公开信息,国家知识产权局依职权宣告无效的带有欺骗性商标已达117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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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标网截图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些所谓的“百年港药”实际多为保健品、日用品甚至普通食品。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卫生署明确回应,所谓的“香港大药房有限公司”并非香港持牌药商,不具备任何药品生产和销售资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通报中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中医药相关产品时,请通过正规渠道,注意核验经营主体资质和产品信息;对假借中医药名义开展的营销推广,要增强辨别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专家建议:不要轻信直播间话术,看清产品包装上的生产执行标准是关键,通过标准信息即可判断产品真实属性究竟是药品、保健品、食品还是日用品;同时留意包装上是否标注“国药准字”“国食健字”等法定批准文号,药品广告应认准审批编号。家中长辈常看直播购物的,建议晚辈主动帮忙核实一次产品资质,别让“养生焦虑”变成“交学费”。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综合中国经济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商标网、界面新闻

来源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K-l90fATR217Etf-6bFUTg?scene=25#wechat_redir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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