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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5人!追回问题杨梅540公斤,已全部销毁!这样买更放心 →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日期:2026-06-11 15:43:02

五月初夏,杨梅季如期而至,本应是吃杨梅的好时节,但近日,福建漳州龙海区的部分收购点,在收购早季杨梅时,为了卖相更好、甜度更高,违规使用“甜味剂”和“违禁防腐剂”浸泡杨梅,此事被媒体曝光,引发广泛关注。

▶▶▶  据媒体报道

这些甜味剂的外包装赫然标注着可达蔗糖的8000倍,但没有生产日期、没有成分表,属于典型的“三无”产品。同时发现的还有违禁防腐剂脱氢乙酸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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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中,记者了解到,每年5月,福建漳州龙海浮宫镇、白水镇的杨梅进入集中上市期。光一家收购点一天就能发出上千斤,旺季超5000斤。

工人每天经手上千斤这类杨梅,自己却一口不碰。而这些“问题杨梅”主要销往了上海、浙江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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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贩为了应付监管,会提前备好几箱没泡过的杨梅做记号,一旦遇到抽检就拿这些“干净样品”送检。

杨梅无外皮保护,水分高,成熟季节适逢高温、高湿度气候,常温保鲜期仅1-2天,因此,杨梅保鲜技术尤为重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2760—2024》明确,新鲜水果禁止添加脱氢乙酸钠。

被曝光的这些商家,之所以使用禁用的脱氢乙酸钠,是因为它无味,不易被察觉。

●   医生警告

这些违规添加剂可能损伤神经、肝肾,对青少年神经系统发育影响尤为显著,甚至还会严重干扰人体内分泌。

针对近期媒体曝光的“泡药杨梅”事件,5月20日,福建省漳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情况通报表示,已追回问题杨梅540公斤,查扣违规添加剂20.1公斤,行政立案12起,刑事立案2起、刑事拘留5人。对查处的问题杨梅和查扣的违规添加剂,已全部销毁。

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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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无小事,在此提醒广大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合法经营,提高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经营者如果在逐利途中,丢掉良知、罔顾消费者安危,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与此同时,一些网友对杨梅产生担忧,表示不敢买、不敢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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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行业人士受访时表示,上述涉事行为仅存在于少数不良收购商中,并非行业普遍现象,冷链等现代保鲜技术可以保证杨梅的物流及存储。一些正规农户和收购商也开始在网络平台自发澄清,展示其无需药剂浸泡的高品质杨梅。

那么,对消费者而言,该如何正确选购杨梅?对此,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杨梅选购食用的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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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新闻、新华社、中国新闻网、传媒茶话会、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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