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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 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曝光!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日期:2026-03-25 15:12:28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从2025年查办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中,筛选并公布一批典型案例,涉及盲盒消费、直播带货、私域营销、扫码点餐等消费新模式新场景新业态。

一、上海霞飞化妆品有限公司 以“好评返现”诱导消费者发布虚假好评 被罚款3万元

2025年5月,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上海霞飞化妆品有限公司通过快递包裹夹带“好评返现卡”,以“全五星+晒图奖3元现金红包”等明示奖励诱导消费者发布虚假好评。至案发,共产生虚假好评823条,支付返现金额2475元。该行为违反了《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被处罚款3万元。

二、上海迪信电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擅自扩大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商品范围 被罚款1.6万元

2025年6月,静安区市场监管局执法检查发现,上海迪信电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在某电商平台直播间销售手机时,在商品详情页规定“无防伪签、密封条或一次性包装损毁的,视同防伪签损毁,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一名消费者仅拆封原厂塑料膜、未激活设备,申请退货时遭拒。该行为违反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相关规定。静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6万元。

三、上海德宇食品有限公司 通过私域直播虚假宣传乳粉能治病 被罚款1万元

2025年7月,徐汇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上海德宇食品有限公司通过发送微信红包和口令红包等方式在社交渠道引流,发布私域直播链接,并在直播中推广某品牌乳铁蛋白牛初乳粉,夸大产品功效,称具有“抗菌、抗癌”等功效,并暗示消费者在其店铺购买商品达到一定金额后才能购买该款产品。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徐汇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上海湘铭鸿餐饮有限公司强制消费 被罚款5000元

2025年1月,长宁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消费者举报发现,上海湘铭鸿餐饮有限公司在小程序点餐中,默认按就餐人数搭售五常米饭(5元/位),且位数仅可增加不可删减、未告知“未食用可退款”规则。消费者只有在买单时主动提出未食用,该费用方可取消。长宁区市场监管局认定该行为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与知情权,鉴于当事人主动整改,处以警告并罚款5000元。

六、上海淘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会销方式宣称机顶盒具有理财属性 被罚款3万元

2024年12月,普陀区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上海淘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正在某酒店举办一场所谓的“财富晚宴”,针对现场400余名老年人销售“中互星链”电视机顶盒。宣称该公司为“全球领先的边缘计算服务商”“拥有上百家战略合作伙伴”,甚至宣称上述电视机顶盒具有“每台每天可产出1到2元数据费用收益”的理财属性。经调查发现,该公司无法提供任何关于宣传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材料,且涉案产品也不具备投资功能。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普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七、上海樱莳美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未按要求明示服务信息

2025年6月,虹口区市场监管局执法检查时发现,上海樱莳美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未在醒目位置明示服务内容、质量标准、注意事项、限制条件和必要提示等信息。鉴于其初次违法、及时改正、无违法所得且未造成危害后果,虹口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只进行教育指导。此后,该公司重新制作服务公示牌,补充了“孕妇不宜烫发”等提示内容。

七、美容美发店老板指使员工虚构交易 擅自扣除消费者账户内余额 被罚款57万余元

2025年11月,宝山区市场监管局在处理消费者与上海市宝山区靓闻美容美发店的消费纠纷过程中发现,当事人程某某为上海市宝山区靓闻美容美发店的实际控制人,在消费者未消费的情况下,其为了减少退款金额,在消费者明确提出退款诉求后当天指使员工使用管理人员账号密码,虚构了多笔交易,擅自扣除消费者账户内余额。该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相关规定。宝山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578656元的行政处罚。

八、上海叻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被篡改抽取概率盲盒商品 被罚款5000元

2024年11月,嘉定区市场监管局在查办A公司涉嫌商标侵权案时发现,涉案的侵权卡牌(盲盒)系从上海叻意商贸有限公司处购进。经查,该公司以低价从自然人处购入30箱“小马宝莉卡牌”,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明知卡牌外包装二维码被抠除仍予销售。经商标权利人鉴定,其中17箱卡牌商品系非法二次包装,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且卡牌商品作为盲盒商品,其抽取概率被改变,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与知情权。嘉定区市场监管局对其处以警告并罚款5000元。

九、上海茗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未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自动续费 被罚款6000元

上海茗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省呗App”在消费者开通月卡、季卡会员并勾选自动续费协议后,未在续费日期前以任何方式显著提醒消费者。该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鉴于其违法行为属于首次被发现并及时纠正,奉贤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警告及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十、上海崇明政琛医疗仪器销售店 擅自超范围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 被罚款5000元

2025年10月,崇明区市场监管局在检查时发现,上海崇明政琛医疗仪器销售店通过聊天擅自收集消费者姓名、联系电话、健康状况、病历诊断报告等个人信息,远超正常经营所需范围,未经消费者同意且没有向消费者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未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该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崇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改正,并作出警告及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 刘浩

来源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h3ZNWwjQuVgdqLzERPxVxQ?scene=25&sessionid=#wechat_redir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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