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间标500克,到手才300多克!消委会发布维权提醒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 张文章、福建省消委会日期:2025-05-15 18:23:242025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共筑满意消费 !
直播间称“每罐500克”,消费者到手实际称重却均低于362.1克......
相信不少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都遇到过类似缺斤少两的问题,遇到这样的事情你会怎么处理?
▶▶▶ 投诉:网购食品短斤少两近30%
日前,消费者王某向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称,其在某电子商务平台直播间购买了两罐乌梅,商家宣称“每罐500克”。但收货后称重发现,一罐355.3克、一罐362.1克,缺斤短两近30%。
网购商品实际称重与直播间宣传
同时消费者还发现,商品外包装标签上的散装称重只显示500,少了重量单位。消费者认为商家虚假宣传,遂要求商家退还货款,但商家不予理睬,于是消费者向平台发送相关称重视频及照片,申请退还货款。目前,消费者反馈称平台已把购物款退回其账户,但并无相关惩罚性赔偿。
乌梅外包装虚假标注“500”
福建省消委会认为,该诉案中商家以“500”虚假标注诱导消费,实际重量远低于宣传的重量,已经涉嫌构成欺诈行为。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另外,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同样可以提出退一赔三的惩罚性索赔,经营者按照该条款规定赔偿消费者后,不免除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
近年来,直播间货不对板问题屡见不鲜,今年3月,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现代农业专业办公室,发布其联合上海市金山区消保委开展的直播商品“规格迷你化”消费调查结果,结果显示,36%的消费者曾遭遇过“商品规格迷你化”的消费体验。
🔍调查发现
👉部分商家在视频中利用特定拍摄技巧“放大”商品外观,使商品在画面中显得比实际体积更大;
👉还有商家在引流视频中使用与实物规格不符的图片进行宣传,给消费者营造出一种“物超所值”的错觉,导致消费者对商品规格产生误判。
视频截图👇
实际收到的商品👇
▶▶▶ 消委会提醒:
提醒消费者:
广大网购消费者,应秉持诚信消费观念,要勇于对“缺斤少两”说“不”,对侵权行为用好法律武器,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固定证据,拍摄称重视频或照片(需显示商品外观、重量数值、时间戳等),保存商品页面截图或直播回放片段、订单、聊天记录及物流记录等。
提醒网络平台:
建议网络平台设置关键字投诉,对“短斤少两”投诉施行快速响应,对证据确凿的商品进行下架处理,对违规商家实施"黑名单"公示、流量降权等阶梯式惩戒,做到零容忍的追责与惩处,让消费者维权更省心更简单。
平台可以对“水果、干货、散装食品”等短斤少两高发品类,实施“神秘买家抽检+直播间实时巡查”等方式开展专项整治。情节严重者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失信名单”。
提醒经营者:
相关经营者,应严守商业道德底线,诚信经营,为消费者提供货真价实、足斤足两的商品与服务。只有诚信经营,才能铸就口碑相传,沉淀品牌无形资产,让每一次交易都成为撬动财富增长的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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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消费问题找消委会!最后再次回顾在消费纠纷中,最快最便捷的举报方法:
1、拨打12345/12315电话进行举报
2、宝安区所有社区工作站均设置有消费者权益服务站,您可就近前往消费纠纷地社区工作站的消费者权益服务站。
3、搜索小程序【315消费通】投诉
4、点击宝安区消委会微信号底部菜单-投诉援助-我要投诉
5、百度搜索【宝安区消委会】官网-投诉指引-我要投诉,进行投诉
宝安区消费者委员会
工作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新安三路28号海关大厦21层(从2号厅观光电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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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14:00—18:00
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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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 张文章、福建省消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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