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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以案说法 | 被诱导高额充值健身预付课程,想退费却需扣除违约金,责任如何划分?

来源: 北京消协日期:2026-03-25 15:00:15

人人都希望拥有健康的身体和强健的体魄,体育健身行业因此应运而生,帮助许多没有经验和基础的普通人实现强身梦想。然而,部分商家利用消费者的身材焦虑或健康焦虑打起了歪主意,对此我们必须高度警惕。

一、事件回顾:高额健身课程引发退款争议

消费者夏先生投诉某健康管理公司,称其诱导消费者进行高额消费及充值,要求退还费用。该公司则辩称,其销售行为属于正常业务推广,所推荐课程是根据消费者的身体状况和需求量身建议的,不存在诱导情况;若消费者坚持退款,需扣除30%的违约金。

投诉人对这一说法不予认可。他表示,妻子在该公司办理健身卡及课程,首次充值即达人民币10万元。此后,销售人员又以女性产后可能出现身材变形等为由,制造其妻子的焦虑情绪,诱导其购买产后恢复、塑形等课程,再次充值18万元。两次预付金额共计28万元。投诉人认为,销售过程中存在过度强调产后身材问题、夸大课程效果等言语,导致妻子在错误认知基础上做出不理智的消费决定,要求退还全部费用。

二、焦点解析:各执一词,责任如何划分?

调解人员调取了双方的聊天记录及消费凭证,发现该公司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诱导行为。其利用女性爱美心理,夸大产后身体变化、虚构健身效果、刻意加重焦虑情绪,导致消费者产生错误认知,在非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支付了大额费用。

消费者在已购买10万元健身卡的情况下,根据该健身场所的实际消费水平,该笔金额足以覆盖3年以上的健身需求,完全能够解决产后可能面临的身体问题。此时再追加充值18万元,不仅缺乏合理性,也违反了预付式消费管理的相关规定。

同时,投诉人妻子作为该场所的资深消费者,理应对健身效果及场所消费情况有充分了解。在已存入10万元的情况下再次追加18万元,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自身也存在一定的判断过失,且此举确对商家的正常经营规划造成一定影响,亦需承担相应责任。

经过4次调解,基于双方均存在一定过错,同时考虑到投诉人产后仍有继续健身的需求、该公司也愿意提供高质量服务等因素,最终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商家退还投诉人后期存入的18万元,三日内到账;此前存入的10万元继续用于后续消费。

2.公司承诺加强对销售人员的培训,确保销售过程及服务提供合法合规、合情合理。

三、法律依据解析:多方分析,辨明是非

法条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本案适用点:该公司销售人员利用女性爱美心理,夸大产后身体变化、虚构健身效果、加重焦虑情绪,对健身课程的效果及必要性进行虚假、引人误解的宣传,导致消费者在错误认知下做出大额消费决定,涉嫌违反该法条中关于经营者应真实、全面提供信息,不得作虚假宣传的规定。

法条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案适用点:该公司通过虚构健身效果、制造焦虑等欺诈手段诱导消费者进行高额消费,属于典型的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依据该法条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最终调解中公司退还部分费用,体现了对该法条的适用,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和对经营者欺诈行为的惩戒。

法条3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本案适用点:该健身公司销售人员对课程效果进行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消费,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禁止虚假商业宣传的规定。此类行为不仅侵害消费者权益,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法条4

《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经营者发行预付卡的,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向消费者介绍预付卡购买、使用相关信息,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本案适用点:该公司利用消费者焦虑心理,通过夸大产后身体变化、虚构健身效果等手段,对健身课程的价值和必要性进行虚假、引人误解的宣传,诱导消费者在已充值10万元的情况下再次充值18万元,违反了该条例中关于经营者应真实、全面、准确披露预付卡相关信息、不得虚假宣传的规定。该行为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破坏了预付式消费市场的诚信环境。

四、案例启示:警惕体育健身预付卡消费“重灾区”

1、预付式消费 尤其是大额消费需格外谨慎

店家收款后跑路、服务质量缩水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消费者在面对健身、教培、美容美发等大额预付消费时,务必仔细甄别商家推销话术,理性评估自身真实需求,避免陷入诱导消费的陷阱。

2、保留证据 增强维权意识

消费凭证、合同文本、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务必妥善保存,以便在权益受损时能够有效维权。

3、商家应坚守诚信经营底线 规范销售行为

避免采用过度营销、夸大效果等不当手段诱导消费。唯有珍惜企业信誉和形象,方能赢得消费者的长久信任与良好口碑。

来源:北京消协

来源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P44McxdsR_d0kdPus5lHoA?scene=25&sessionid=#wechat_redir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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