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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警觉 擦亮眼睛警惕以“退费”为名的诈骗套路

来源: 广州市消委会日期:2025-04-13 16:20:19

2025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共筑满意消费 !

▶▶▶  案例简介

01

案例一

消费者张女士向我会反映,去年10月份因某家政平台突然爆雷,停止服务,导致其预付卡余额无法消费也得不到退款。随后她接到了一份《退款方案通知》(见附图1),落款为某平资产管理公司,告知对于该家政平台的预付款余额,“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以债权转让方式退款”,并附上了申请退款的网址链接。着急想要退款的张女士登录了这个网址,在网页指引下填写了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签署了电子版的退款协议和债权转让协议。经仔细查看,她发现退款协议中约定,消费者须先向该公司转账500元购买该公司价值650元的债权,才可以获得150元的提现。张女士感到不妥,于是向我会寻求帮助。

02

案例二

无独有偶,消费者蒋女士向我会反映同为“退款公告”的问题。她表示,在多年前曾经购买过L公司的减肥产品,服用后发现无效便没有再购买。近期接到一个陌生包裹,里面是一张该公司的退款公告(见附图2),称消协成立专项小组处理退费,并附上了退费客服专员的二维码。蒋女士十分警觉,马上联系消委会进行求证。

●   处理情况

经联系相关企业核实,无论是张女士收到的《退款方案通知》,还是蒋女士接到的《退款公告》,均不是企业发出的公告,当中所述的债权转让,专项退费等情况均属于子虚乌有。随后,消委会又联系企业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核实,所谓的“债权转让”和“消协成立专项小组处理退费”均属虚构。

▶▶▶  消费警示

针对上述问题广州市消委会向广大消费者发出消费警示

01. 警惕来历不明的“债权转让通知”“退款公告”

若收到类似通知或公告,特别是非官方渠道(如陌生链接、非备案网站)发出的,应及时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核实:

1.联系原平台官方客服或属地监管部门确认;

2.登录企业官网、官方App或拨打官方电话验证信息真伪。    

02. 警惕“先转账再退款”等异常操作 

正规退款流程不会要求消费者通过转账、充值等方式进行“账户激活”“购买债权”或“购买国债”,更不会要求消费者在收到退款前支付“手续费”“保证金”。若遇到类似情况,务必高度警惕,绝不点击来源不明的二维码或链接,并立即停止相关操作,避免资金损失。

03. 强化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拒绝添加陌生QQ/微信号或下载APP,不通过陌生网址链接、非官方客服提供个人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谨慎签订电子协议,仔细阅读条款,避免授权不明债权转让或捆绑消费;定期修改账户密码,关闭免密支付功能。

04. 认准正规渠道理性维权

若遇到消费纠纷,请保存好合同、支付凭证、聊天记录、退费公告等证据,及时通过全国12315平台、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等官方渠道进行投诉和了解处理情况,切勿掉入“私下快速退款”的诈骗陷阱。若不慎遭遇诈骗,应立即报警向公安机关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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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消费问题找消委会!最后再次回顾在消费纠纷中,最快最便捷的举报方法:

1、拨打12345/12315电话进行举报

2、宝安区所有社区工作站均设置有消费者权益服务站,您可就近前往消费纠纷地社区工作站的消费者权益服务站。

3、搜索小程序【315消费通】投诉

4、点击宝安区消委会微信号底部菜单-投诉援助-我要投诉

5、百度搜索【宝安区消委会】官网-投诉指引-我要投诉,进行投诉

宝安区消费者委员会

工作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新安三路28号海关大厦21层(从2号厅观光电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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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8:00

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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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广州市消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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