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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消费品召回信息通报(2026.5.11-2026.5.24)

来源: 市场监管总局召回中心日期:2026-06-11 15:37:02

▶▶▶  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5月17日,共监测到14家生产企业开展消费品召回15次,涉及产品16703件。

一、产品名称:延长线插座

品牌/型号:MINGDAO名岛/FKS-66910A

数量:46个

生产者:深圳市特格尔科技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的延长线插座,由于延长线插座上的插座插孔没有防触电保护措施,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触电危险;日常使用时可能出现温度过高,引发烫伤、起火的风险。

二、产品名称:智能屏显快充电宝

品牌/型号:LM-C13

数量:320个

生产者:辽宁连脉科技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的智能屏显快充电宝,由于“热滥用”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GB 31241—2022《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电池和电池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可能导致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有燃烧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三、产品名称:玻璃杯

品牌/型号:230mL

数量:10000只

生产者:蚌埠市高新区旭冉玻璃加工厂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玻璃杯,因其玻璃颗粒耐水性不稳定,玻璃本身溶入水中的钠、钙、镁、硅酸盐等离子增多,使用时可能危害人体健康。

四、产品名称:竹节跳绳

品牌/型号:哈哈球/竹节跳绳(奥特曼):G6284、竹节跳绳(叶罗丽):G6314

数量:300根

生产者:滁州恒佳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竹节跳绳,由于邻苯二甲酸酯过高,长期接触的情况下,存在危害身体健康的安全隐患。

五、产品名称:配装眼镜

品牌/型号:R:-3.75DS/-1.00DC×110,L-3.75DS/-1.00DC×110,PD=61mm

数量:3副

生产者:花山区博朗光学眼镜店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的配装眼镜,由于右眼镜片柱镜轴位方向偏差不符合GB 13511.1—2011《配装眼镜 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相关要求,佩戴时无法达到预期的矫正效果,尤其对于散光患者,可能导致视物变形、重影,长期使用更可能加剧视觉疲劳。

六、产品名称:节能电火桶

品牌/型号:九华阳光/500W、400W

数量:4078只

生产者:青阳县华鑫电器厂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节能电火桶,因其接地措施不符合GB 4706.1相关要求,消费者使用时可能存在漏电、触电等安全隐患。

七、产品名称:女童冲锋衣

品牌/型号:90cm、100cm、110cm、120cm、130cm

数量:150件

生产者:望江县涵亦精品童装坊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的女童冲锋衣,因设计原因,头颈部有绳带,不符合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相关要求,可能存在被外物缠绕、卡住,造成儿童伤害甚至窒息,存在安全隐患。

八、产品名称:黄色连帽冲锋衣

品牌/型号:80cm、90cm、100cm、110cm、120cm、130cm、140cm、150cm

数量:128件

生产者:望江县虹宝童装铺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的黄色连帽冲锋衣,由于设计原因,其颈部位置有绳带且过长(大于75mm),不符合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相关要求,可能存在被外物缠绕、卡住,造成儿童伤害甚至窒息的安全隐患。

九、产品名称:法式波点连衣裙

品牌/型号:90cm、100cm、110cm、120cm、130cm、140cm、150cm

数量:869件

生产者:望江县米洛童装铺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的法式波点连衣裙,由于设计原因,其背部有绳带伸出,不符合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相关要求,可能被外物缠绕、卡住,造成儿童伤害甚至窒息,存在安全隐患。

十、产品名称:棉服

品牌/型号:易升/130、140、150cm

数量:210件

生产者:安徽衣信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的棉服,由于设计原因,其头部绳带不符合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相关要求,使用过程中可能引发窒息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十一、产品名称:电动自行车灌胶充电器

品牌/型号:48V20Ah

数量:100只

生产者:安徽中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灌胶充电器,由于灼热丝项目不符合GB 42296—2022相关要求,可能引发起火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十二、产品名称:葫芦连帽羽绒服

品牌/型号:yummy rocky/XZ2511

数量:89件

生产者:郑州小桃红贸易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葫芦连帽羽绒服,由于绳带要求项目不符合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易引发拖拽、勒伤儿童的事故,存在安全隐患。  

十三、产品名称:电动自行车

品牌/型号:哈牛/TDT826Z

数量:200辆

生产者:天津市畅捷自行车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由于标识与警示语、互认协同充电、充电器与蓄电池项目不符合GB 42295—2022、GB 17761—2018标准要求,存在被改装的风险,无法有效防止触电、过充等安全事故,存安全隐患。

十四、产品名称:电动自行车

品牌/型号:飞鸽/TDT823Z

数量:150辆

生产者:天津市畅捷自行车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由于标识与警示语、互认协同充电、导线项目不符合GB 42295—2022及第1号修改单标准要求,无法有效防止触电、过充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存安全隐患。

十五、产品名称:电动自行车

品牌/型号:星赛克/TDT19Z

数量:60辆

生产者:天津市畅捷自行车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由于互认协同充电、导线项目不符合GB 42295—2022及第1号修改单标准要求,无法有效防止过充、起火等安全事故,存安全隐患。

▶▶▶  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4日,共监测到11家生产企业开展消费品召回11次,涉及产品145222件。

一、产品名称:稀土抗菌抗病毒防护口罩

品牌/型号:万象

数量:30000个

生产者:包头市中科素斐科技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的中科万象牌稀土抗菌抗病毒防护口罩,未标明限制使用日期、未标注防护效果级别、原材料标注不规范,消费者难以判断商品的真实使用期限及防护等级,容易误导消费者购买到无法提供有效保护的口罩产品,存在安全隐患。

二、产品名称:学生系列作业本

品牌/型号:18.5*26.5 

数量:107268本

生产者:汝城县光华彩色印刷厂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学生作业本,因纸张的亮度不符合GB 40070—2021的要求,纸张过暗,可能会导致阅读辨识困难,长期可能诱发或加重近视安全风险。

三、产品名称:一次性竹筷

品牌/型号:D型(3.5×225)mm、18双/包

数量:278包

生产者:吉首市强莉筷子厂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的一次性竹筷,由于与食物接触端6cm范围内存在毛刺、破裂,可能造成消费者被划伤,存在安全隐患。 

四、产品名称:薄荷猫螺纹连体衣

品牌/型号:潼婴倍比/73/44

数量:35件

生产者:邵东市萌童坊服饰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薄荷猫螺纹连体衣,由于绳带过长,可能导致婴幼儿在活动时被缠绕导致窒息意外伤害。

五、产品名称:汉服连衣裙 

品牌/型号:CeiCei/120/56

数量:4件

生产者:东莞市熙琳服饰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的汉服连衣裙,由于绳带项目不符合GB 31701—2015标准要求,存在儿童使用时缠绕、勒伤等安全隐患。

六、产品名称: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

品牌/型号:唐安/TZL30A

数量:10个

生产者:广东唐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由于防护性能(一氧化碳防护性能)项目不符合GB 21976.7—2012标准要求,无法有效防护一氧化碳,存在中毒安全隐患。

七、产品名称:便携式干衣机

品牌/型号:极陶/JT-GY2101

数量:10台

生产者:极陶家居用品(江苏)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的“极陶”牌便携式干衣机,由于机械强度不足,可能导致产品在正常使用或运输过程中发生外壳破裂、内部部件松动,暴露带电部件,消费者在使用时有触电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八、产品名称:固定式LED灯具

品牌/型号:XB-C084

数量:50件

生产者:常州讯博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的固定式LED灯具,由于灯具金属外壳与带电部件仅依靠基本绝缘隔开,基本绝缘一旦失效,可能导致漏电、短路甚至人员触电的后果。

九、产品名称:婴儿学步带

品牌/型号:ipoosi/货号:360

数量:9个

生产者:北京汇爱科技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的婴儿学步带,经整体承载冲击性能试验后,牵引把手部位织物断裂,可能导致婴儿摔倒受伤。

十、产品名称:摩托车乘员头盔

品牌/型号:伟盾/612

数量:6000只

生产者:江西威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的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吸收碰撞能量项目不符合GB 811—202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相关标准要求,当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意外时,头盔无法对头部提供足够保护,可能导致消费者受伤,存在安全隐患。

十一、产品名称:摩托车乘员头盔

品牌/型号:速魅/101

数量:1558顶

生产者:湖北省辉骅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的摩托车乘员头盔,在低温条件下耐穿透能力不足,壳体易破裂,无法提供有效的防穿刺保护。遇到交通事故时不能有效保护使用者头部,易造成人身伤害,存在安全隐患。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召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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